金融本質就是借錢,欠錢不用還?
我一向是底層視角,這點我很難改變的,我真的是見多了這種金融圈的陰暗面。
比如說你給某個企業供貨,對嗎?對方給了你一張支票,沒有你你直接現金貨款,結果你去兌換的時候,賬上沒有錢,是空頭支票。
這個時候要是懂法,人也夠狠的話,你就直接舉報他什麽票據詐騙罪,這是刑事案件,絕對夠他喝一壺的。
但是呢,對方的企業主呢也很聰明,你知道他怎麽幹嗎?
空頭支票也給你打,哎,並且還會善意的說,你放心,貨款絕對按時給你,並且再給你打一張借條。
告訴你,如果公司有現金隨時來取,直接來取都沒有必要去銀行兌換支票。
那麻煩的。
你覺得這老板講究,是不是九經沙場的,你覺得總算一個靠譜的企業主了,對吧?
殊不知啊,到時候現金也沒有,支票依然是空頭的。
這時候你想幹嘛就起訴嘛,想讓這個騙子被抓,不對,不好意思啊,這是民事借貸糾紛,
你慢慢打官司了,你說怎麽可能呢?
因為什麽?因為這張支票,僅僅是借條的補充協議,支票這個保障只做擔保用,等公司有現金,到時候還是要收回支票的。
這個人家已經明顯按理跟你說了,只做擔保都有,明白了嗎?
企業主啊違反了僅僅是銀行關於對簽發空頭支票的一些行政處罰規定,包括對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的一些規定,頂頭罰款票據額度的百分之五,最低也得一千塊錢。
而且是誰罰,是銀行罰款跟法院壓根兒沒關系。
這時候聰明的你啊肯定會拿著借條去幹嘛,去法院申請訴前保全,對吧?
然後你想看著要凍結對方的財產,但是你這種辦法太出街了,你能想到的人家企業主早就想到了,名下不會留有任何東西的。
可能有的人到這一步就認慫了。但是有的人他比較狠啊,還有暗中調查這種企業主不可能只押了你一家的貨款,應該還壓了很多家的,並且都是如法炮製,打欠條,開空頭支票,對嗎?
哪怕承兌匯票也一樣的。
如果你能把大家聯合起來,只要人數夠多,你就能起訴他。
起訴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俗稱非法集資,這也是鐵頭的刑事案件。
你的依據就是這個被告人企業主明知道自己公司沒有這個實際履行的能力,這個能力也是非常有限的情況下,還虛構自己公司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塑造一種很有實力的樣子啊,就是為了騙取大家的貨款,明白嗎?
到這個時候啊,才是真正擊垮類似這樣企業主的罪名啊,一般很多人到這裏就栽了。
真的,你看那些被關進去都是因為到這兒了。
但是啊有的人還是會留一手啊,就是經常有小微企業主說自己通過一些做賬,或者把利潤做成負數等等,可以年年零申報,不交稅的。
你哪怕交上一萬塊錢增值稅,我都能變相的幫你把這個融資額度,杠桿一百萬以上啊,還是低息貸款呢?
那不就是變相的利潤嗎
其實那些企業主是怎麽想的?因為它有商業銀行的貸款,就會有銀行授信文件,包括企業征信報告,包括貸款審查批準報表。
因為你有繳稅,你就能去國稅打什麽納稅證明,這些數據啊都能證明證實這個公司是納稅的,是大戶,經營狀況良好,絕對不是虛構自己的經營狀況。
有朝一日一旦他被一系列的訴訟拖到法庭上以後,你很難用詐騙罪去起訴的,到時候還會繞到什麽民事糾紛上。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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