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隱瞞中國賬戶被美國罰款1000多萬!
事由經過
據法庭文件,
陳先生(William A. Chen)出生在美國,是美國公民,現居中國上海。
2005年,他在中國開了多個銀行和投資賬戶,
但是,他在此後多個年度隱瞞申報了其中的全部或部分賬戶,
比如在美國政府指認的2010年度,陳隱瞞了包括匯豐銀行、渣打銀行和德意誌銀行三家銀行的總計12個金融賬戶,這12個賬戶在當年的最高結余總額為$5,466,056美元。
美國政府認為,陳先生屬於故意向財政部隱瞞申報FBAR,並向其2010年的隱瞞行為開出了2,114,505美元的罰單(後面陳一直未繳納罰款,截至2022年11月9日,罰款、利息和滯納金總計達2,258,567.86美元)。
根據美國FBAR規定,每個美國人(美國公民、綠卡持有人、外國居民),無論居住在美國還是在國外,在日歷年的任一時間,只要所有外國帳戶的總額超過$10,000,都必須申報FBAR披露該賬戶。
可以看到,美國對陳先生2010年的罰款金額占了當年最高結余40%左右,非常之高。
美國政府如何發現的?
美國政府是怎麽發現陳先生的中國賬戶的?
很多人都會關心這個問題,
我們繼續看。
2005年,陳在中國開了多個金融賬戶,
2006年10月,陳移居中國上海,並居住至今。
但由於他依然是美國公民和美國納稅居民,並且當年海外金融賬戶總價值超過1萬美金,就需要向美國政府申報收入(即個人所得稅1040表),以及提交海外銀行和金融賬戶(FBAR)申報。
只要這些海外金融賬戶在該年度加總超過1萬美金,都需要申報。
美國對於隱匿離岸賬戶和離岸收入的行為一直是嚴厲打擊,
尤其是有FATCA助攻之後,100多個國家(/地區)的海外金融機構加入收集美國人海外賬戶信息大軍,想隱匿海外資產不被發現難上又難。。。
@都是海外銀行當然好查了,開個工行能查嗎
@中國本土銀行美國查不到
@每個領館同銀行都聯網,你申請簽證用了假的很行流水領館那兒要露餡。但這主要看人家查不查你。
@外國公民在華開具任何銀行賬戶都要申報是否是美國綠卡和護照持有者,事後被美國查到,境內銀行也會被美國政府以協助洗錢而罰款!
@查,上海那邊開戶要提供美國的社安號。只拿綠卡的中國公民也這樣。我都不知道這些人怎麽想的,明明自己有身份證,非要跟銀行提一句有美國綠卡,顯得有能耐嗎中國四大銀行現在和美國的稅務局有協作協議了。我因為拿了護照,為了避稅,根本不敢開戶
@我回國十年了,以前開戶方便,這兩年不行了,必須提供SSN。四大銀行和美國國稅局有協作關系了,就為了查稅。我四年前想開戶辦ETC,建行工作人員跟我說的。
@在國內幾大行的美都能查。
陳先生隱瞞中國賬戶被美國罰款1000多萬!:等您坐沙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