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反貪汙為何越反越貪
朱元璋執政三十一年,先後發起了六次大規模的數肅貪,殺掉貪官汙吏十五萬人左右,但是貪汙的情況還是存在。
朱元璋在晚年曾哀嘆道,朝治而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屍未移而人為繼踵,治愈重而犯愈多.
貪官越殺越多,成為了朱元璋的一塊心病,哪怕到死,他也不明白為什麽自己殺不盡貪官。
為什麽執行這麽嚴格的製度?還有人寧願冒著砍頭的風險也要貪汙。
而且朱老板死後,貪腐之風竟比以前還厲害了。
這種感覺就像是一個憋了好久的嫖客,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為何明朝越反越貪?
孔子曾說,其實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如果想別人做好,首先自己就要做好榜樣。
帶著老朱家,自己都立身不正,還期盼別人廉潔奉公。這不是在講笑話嗎?
比如明初洪武時期,老朱家的子弟,強取豪奪的也不少吧。
秦王搜刮民脂民膏,殘害百姓,最終也只是囚禁一年。
魯王不僅將兗州搞得烏煙瘴氣,還為了修仙閹割了九十九個男童,最後也只是將他全身的毛剃掉。
而對待官員,只要貪汙六十兩,就會犯斬刑。在殺掉之後,上官的皮還要被剝下來,穿上草成草人。放官府門前的皮場廟示眾,至於一般的剁指,斷手、砍腳 閹割以及淩遲,斬首,腰斬更是無所不有。
雖然官員會被嚴峻的刑罰暫時震懾,但是官員都是口服心不服。
憑什麽你老朱家貪汙就沒什麽事,我稍微貪點就被砍頭,就好像考試作弊,監考官的親戚明目張膽的在監考官面前抄,監考官視若無睹。
而你偷偷抄小抄卻被懲罰。雖然你確實犯了錯,但是你心裏肯定也不會服氣的。
第二就是朱元璋對自己家裏人好的不行,卻對給自己打工的大臣苛刻自己。
朱元璋給每個宗室發錢,發揚朱家子弟什麽都不幹,每個月都有大把大把的銀子花。
比如洪武五年,朱元璋決定宗室每年祿米 親王五萬石,靖江王二萬石,郡王六千石,就連最低級的縣主都有六百石。
不僅發祿米,還發各種的補貼,比如布匹、棉花、鹽、茶等,可謂是應有盡有。
後面雖然有所削減,但仍然比官員多得多,而官員的工資卻製定了很低。
最高的一品大員每年工資才進一千石米。而到了從六品每年就只有一百石米了,剩下的依次減少六石米。
而且這些工資並不是全額發放,其中的一部分會被折算成寶鈔發放,到了後期更是全部發放寶鈔。
而更可怕的是,明朝的寶鈔貶值太快了,寶鈔一開始一貫鈔等於一兩銀子,到了後面貶值到了一貫鈔等於0.003兩銀子,大概可以買一斤米。
到了明朝中期,以年薪60石米,30貫鈔的從九品官員為例,每月實際發放到手的米大約一百多公斤,實際發到手的錢只值幾百個銅板,而且官員不僅要養活他們一家人,還要養活下屬的團隊。
比如邢名、賬房,文案等等,最少八個人,算上他們的家屬,最少三十個人,要靠他的俸祿生活。
假設七品官發90石,大明寶鈔到手打對折,一共到手45石米。
一個知縣養團隊及家屬三十個人,折於每人每天6兩米,這點米,連吃飯都不夠吧。
難怪當初清官羅復仁過得很清廉,因為沒錢買不起房子,因此只能住在郊外一座破房子裏。
朱元璋有次跑到他家裏去看,看見兩間破房,房外一個民工正在提著桶刷墻。
他就問他,羅復仁在哪裏,沒想到這位仁兄一見皇帝大驚失色,跪下來說道,臣就是羅復仁,這令朱元璋也感覺到尷尬與驚訝。
有人說你給他們再多的錢,他們也會貪的。
但你有沒有想過,官員並不全是貪官,也不全是清官。
如果像這樣子做清官,全部餓死,貪官反而活得滋潤,又有誰會當清官呢?
假如把明朝製度換算成現代,就相當於老板開了一家公司。
老板對家裏人好的不行,公司各種閑職都是子女親戚把持。
然後他們每年享受大把的分紅,公司老板招錄了一批精英,幫他管理公司,但是他又不舍得花錢,反而用各種嚴苛的規定約束他們。
如果老板的親戚待遇與打工人一樣還好,但是這些打工人經過了殘酷的競爭以後,他們得到的工資只能勉強維持溫飽。
而反觀老板的親戚子女,每天啥都不幹,就想他們賺到的錢財。
如果你是明朝的官員,你會沒有怨氣嗎?
第三就是監管製度的缺失。
皇帝不可能監管所有地方,所以監管製度還是要靠官員的監督,而官員的工資非常少,這就相當於讓一只饑餓的老鼠去看守糧倉。
皇帝精力旺盛,還好,可以時不時敲打一下官員。
假如皇帝由於精力的限製,放松了法律管製,各種貪腐活動又是洪水猛獸一般噴湧而出,甚至出現報復性的反彈。
而且明律雖好,奈何人治淩駕法治至上,朱元璋雖然搞了相當多的條令,甚至明律幾乎可以說是我國古代法律的頂峰之作,但問題在於,其統治的本質與執行,卻不幸回到了人治這條歪路上去。
明大誥是朱元璋自己編定的法令與刑罰,大明律裏很多沒有的刑法都是出自這裏。
比如文面、挑筋、垛指、斷手、閹割等,而且對於同一個罪的處罰,兩者完全不同。
如關於抗糧抗稅的處理,大明律中是杖責一百。明大誥就直接以淩遲處死,這叫官員們怎麽處理,
你是按皇帝的來還是按法律來?
一旦到了這個地步,所有的官員與百姓唯一能指望的就是皇帝的個人好惡了。
整個國家所有的希望都建立在皇上英明的基礎上,所有人都不知道,一旦換個皇帝會出什麽政策。
整個國家都在賭運氣,而且還沒有其他選項。
加之之後的明朝歷代皇帝在對待與處理貪腐這件事情上,態度與手段都不及朱元璋,因此也就迅速導致了明朝的腐敗,一發不可收拾,使明朝成為最為腐敗的朝廷之一。
人治肅貪,必然是失敗的,落後的。
因為他最多只能治一時,而且還只能治眼前看見的,唯一能真正肅貪的路,就只有法治一條路。
但是朱元璋不可能有這個覺悟,不但沒有,還直奔人治倒退大路。
即便手段再狠,在殘酷,明朝的貪汙卻依然勝於之前,歷朝就沒什麽好奇怪的了。
今天的人類文明,歷經無數先哲先知們的苦苦求索,對於貪腐,總算有了普世的認知。
但是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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