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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青苗稅

古代有幾千年的當官經驗,最不怕的就是新政策,只要是新政策,無論目的是為了民生還是斂財,反正就找到了由頭,就有辦法斂財,有空子可鉆。

王安石變法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不了解官僚體製,變法讓老百姓吃飯都成為了困難,加速了北宋的滅亡。

所以盼著出房產稅的空空,要認真的用腦子想問題,梗著脖子泄憤是沒有用處的。

說說王安石同誌的青苗法,青苗法按理說是一項最為民生考慮的政策,在百姓青黃不接,缺少糧錢的時候,讓老百姓自己估計當年谷,麥產量,先向官府借錢,谷熟後還給官府稱青苗錢。

青苗法規定,把以往為備荒而設的常平倉,廣惠倉的錢谷作為本錢,每年分兩期。

在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願原則由農民向官府借貸錢物,收成後加息隨夏秋兩稅納官。

實行青苗法的目的肯定是好的,可以讓農民在青黃不接時免受高利貸盤剝,並且讓農民不至於在沒糧的時候,土地被大地主所兼並,同時讓官府獲得一大筆青苗息錢的收入。

單純為了民生,官府收不到錢的事情,王安石也不同意。

按理說出了這個政策,農民該歡呼了,官府出面了,農民們不用受地主老財剝削了,很多傻空老農民激動的喊,還是王安石的政策好啊。

地方官員也激動了,太牛了,發財的機會來了。

王安石這人人品雖然不怎麽樣,但是很給官府掙錢的機會啊。

於是王安石的青苗法一推行下去,完全走樣了。

首先,青苗息錢從王安石定的年息二分,本來就挺高的,貸款百分之二十利率,比我們的房貸可高多了,但是就這個年息二分,在地方一下子變成了半年息二分,年利率高達百分之四十。

因為是春季發一次貸款,秋季發一次貸款,所以地方官每半年收回本利還是按二分收,所以變成了半年息二分,年息四分。

到了後來地方官想怎麽收怎麽收,甚至年息高達百分之幾百,傻空農民立刻傻眼說,反正自願的,我不貸還不行嗎?

接著管地主老財借不行嗎?

官府說了,不行,你貸也得貸,不貸也得貸,於是變成了強製高利貸。

王安石在推行青苗法的時候,還下了定額,貸款多少,那是有任務的。

任何朝代推行某個政策,只要涉及到收錢,都是有任務的。

王安石下達了任務,地方官必須完成,不然要罷官,丟腦袋,扣個阻礙變法的帽子可不得了。

同時,本著無利不早起的想法,不但要完成任務,還要層層加碼。

這下傻空老農民徹底傻了,飯都吃不上了。結果是,王安石給官府增加了稅收,官員悶聲大發財,老百姓徹底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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